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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范集体140个+1794个;模范个人189人+2657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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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目前,全区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0个、模范个人189人,受自治区表彰的模范集体1794个、模范个人2657人。拉萨、日喀则、林芝、昌都、阿里被命名为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(地)”。
据了解,全区各市地牢牢把握各民族“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”的主题,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全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乡镇、进学校、进寺庙、进部队、进景区、进家庭等各项工作。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,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全方位开展,呈现出整体快速推进、措施有力有效、形式鲜活多样、宣传持续升温、氛围空前高涨、质效明显提升的良好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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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:王青中编审:张巍巍编辑:刘星来源:西藏日报